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该公司维权:http://wq.finance.sina.com.cn/
关注@新浪证券、微信关注新浪券商基金、百度搜索新浪股民维权、访问新浪财经客户端、新浪财经首页都能找到我们!
2025年11月13日,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陈宇霞律师向法院递交了一批股民针对ST高鸿(000851)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起诉材料。
该批案件的产生是基于高鸿股份连续9年财务造假及2020年非公开发行构成欺诈发行等证券虚假陈述行为,此前,高鸿股份已因上述违规行为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证监会拟决定对其给予责令改正、警告和1.35亿元的巨额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75万元至700万元不等的罚款,另有两人被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两人被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给投资人造成的投资损失,应当负赔偿责任。
目前,高鸿股份因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于2025年11月11日在深交所摘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上市公司退市,不影响股民向其索赔损失。
陈宇霞律师在此提醒,凡在2016年03月22日至2024年04月29日之间买入高鸿股份,且在2024年04月30日之后继续持有或卖出亏损的投资者,均有权向高鸿股份索赔相关损失。:(ST高鸿维权入口)
以上索赔条件仅代表陈宇霞律师的观点,不作为任何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认定的索赔条件为准。:(陈宇霞律师专栏)
参加股票索赔的股民需准备一下材料;
1、股票交易对账单(如对账单上未显示完整的身份证号码,需另外打印股东信息表;对账期间从第一次买入至完全卖出(或打印对账单之日)
2、身份证复印件
律师代理费
如委托律师代理,该类案件一般为风险代理,前期不收取任何费用,胜诉后按赔偿款的一定比例支付律师费,未获赔偿无需支付律师费。
(本文由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陈宇霞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陈宇霞律师,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已成功代理股民诉超华科技、圣莱达、:三房巷(3.070, 0.18, 6.23%)、:亿晶光电(4.860, 0.05, 1.04%)、天翔环境、祥源文化、:中兵红箭(18.130, 0.04, 0.22%)、:獐子岛(4.120, 0.05, 1.23%)、长园集团、:索菱股份(5.350, 0.01, 0.19%)、中润资源、延安必康、:大东南(3.900, -0.02, -0.51%)、:联建光电(5.470, 0.05, 0.92%)等数十家上市公司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