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四点三十分,井下突然涌出的水流吞没了五条生命。黑龙江大通沟煤矿的这次透水事故,不是突如其来的天灾,而是早有征兆的人祸。五名矿工再没能升井,他们的遗体在两天后被逐一运出。这不是第一起,也不会是最后一起——如果教训仍被当作过场。 这起事故之所以刺痛人心,不仅在于生命的消逝,更在于它重复着过去十年同类悲剧的剧本:隐患早已暴露,监管曾到场,整改走过场,最终用鲜血收尾。大通沟煤矿在2025年5月就被查出三项重大问题——安全投入造假、采煤周期不足、使用淘汰设备。整改三天后复产,不到七个月,水就淹没了矿道。这不是意外,是系统性失守的必然结果。 透水事故的技术成因清晰可溯。国家多次明令“先探后掘”,即在掘进前必须完成超前探放水作业,防止老空区积水溃入。但现实中,探水钻孔深度造假、物探无人监督、安全员脱岗屡见不鲜。山西李家楼煤业、山东华丰煤矿的类似事故,几乎照搬了同一模式:明知有水,却不查;查了,也不真做;做了,也不撤人。大通沟煤矿是否重演这一链条?调查尚未公布,但历史从不缺答案。 更深层的问题在于责任断裂与监管虚化。托管煤矿中,承托方缺乏专业力量,委托方甩手不管,监管部门检查流于形式。鸡西市坤源煤矿2023年瞒报12人死亡事故,销毁证据、转移尸体,暴露出企业毫无敬畏。而大通沟煤矿在被挂牌督办后仍能复产,说明“整改验收”可能沦为盖章游戏。当处罚变成停三天、罚几万,违法成本远低于超产收益,谁还会把安全当真? 技术可以升级,设备可以更换,但若责任链条始终悬空,再硬的措施也会软化。2024年国务院安委会出台“八条硬措施”,要求强化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严查瞒报、推动事前预防。可这些政策落到基层,却常被稀释为会议、台账和口号。事故之后,尚未见省级或国家层面发布新的警示通报,这本身就是一个警示。 每一次矿难,都是对安全底线的叩问。我们不缺规程,缺的是执行;不缺文件,缺的是问责。若不能把“生命至上”嵌入每一个审批环节、每一次监察行动、每一份企业报表,那么下一次透水,只是时间问题。 **安全不是验收表上的一个勾,而是每一次下井前,有人真正问过:水,探过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