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博物院文物管理漏洞调查启动
最近,一幅画搅动了整个文博圈。
明代大家仇英的《江南春》图卷,突然出现在北京某拍卖行的预展上,估价高达8800万元。可它的“身份”却扑朔迷离——这件作品,本应是南京博物院的馆藏,由收藏家庞莱臣后人于1959年无偿捐赠。如今它出现在拍卖市场,销售记录上却写着《仿仇英山水卷》,成交价仅6800元。捐赠者后人追查之下,发现当年捐赠的137件书画中,竟有五件下落不明。
事件迅速发酵。2025年12月23日,江苏省委、省政府成立联合调查组,彻查南京博物院文物管理问题;国家文物局也同步介入。一场关于“文物去哪儿了”的追问,演变为对中国博物馆管理体系的深层拷问。
这已不只是某一幅画的归属之争,而是我们如何对待历史、如何守护文化信任的公共议题。
在很多人印象中,博物馆是文物的“保险箱”,一旦入藏,便万无一失。但现实远比想象复杂。在过去几十年里,许多博物馆都曾面临一个难题:那些被鉴定为“赝品”的藏品,该如何处理?
《江南春》的命运正是这条老路的缩影。它在1961年和1964年两次被专家鉴定为“伪作”,随后被移出正式馆藏目录,封存多年,最终于1997年经审批调剂至江苏省文物总店,2001年悄然售出。整个过程看似“合规”,却有一个致命问题:捐赠者家族毫不知情。
这背后,是一套早已过时的文物处置逻辑——鉴定权掌握在内部专家手中,处置由行政指令推动,流程封闭,无需公示,更不必征求捐赠人意见。在那个年代,这种操作并不罕见。许多博物馆都曾将“不够格”的藏品批量处理,有的调拨给地方单位,有的直接进入市场。文物的命运,往往系于几张签字文件和几份模糊的鉴定意见。
但时代变了。
今天的博物馆,早已不是封闭的库房,而是公共文化机构,是公众与历史对话的空间。每一件藏品,无论真伪,都承载着一段历史、一份信任。尤其是捐赠文物,背后是私人藏家将家族珍藏托付国家的诚意。这种托付,本质上是一种“公共信托”。而信托的前提,是透明与尊重。
正因如此,近年来我国文物管理制度不断升级。2000年后,《国有馆藏文物退出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逐步明确:退出馆藏必须经过专家复核、行政审批,且**必须向社会公示30个工作日**;若为捐赠所得,**必须事先征得捐赠人或其继承人同意**;处置方式也优先调拨国有单位,不得随意流入市场。
这些规定,正是对历史教训的回应。南京博物院当年的处置行为,虽依据的是1986年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但其程序缺失——无公示、无告知、无异议机制——放在今天,显然难以成立。法律专家指出,即便当时法规未强制要求通知捐赠人,但作为公共机构,博物馆仍负有基本的情理责任。信任一旦破裂,修复的成本远高于预防。
更值得警惕的是,鉴定本身也并非绝对权威。书画鉴定本就存在主观性,不同时代的鉴定标准也在演变。今天被判为“伪作”的作品,未来可能因新证据或学术进步被重新认定。而一旦文物被低价售出、散佚民间,再想追回,难如登天。这不仅是资产流失,更是文化记忆的断裂。
2025年9月,国家文物局发布新规,要求全面开展馆藏文物定级工作,并**向社会公开未定级文物的基本信息**。这标志着文物管理正从“内部事务”转向“公共事务”。博物馆不再是文物的“拥有者”,而是“守护者”——对历史负责,也对公众负责。
此次江苏成立的联合调查组,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展开行动。调查不仅聚焦《江南春》的流转链条,更将审查鉴定程序是否合规、审批是否合法、捐赠人权益是否被忽视。一旦发现失职、渎职甚至利益输送,将依法追责,涉及犯罪的还将移送司法。这不是一次简单的内部整顿,而是一次制度信用的重建。
当一幅画从博物馆的库房流向拍卖行,它带走的不只是笔墨与绢丝,还有公众对文化机构的信任。我们不能总在文物消失后才追问去向,不能总在信任崩塌后才启动调查。
《江南春》的风波终会平息,但它的警示应长久回响。未来的博物馆,不该再有“暗室中的决定”。每一件藏品的进出,都应经得起阳光的检验。唯有如此,我们才能真正说:这些文物,属于历史,也属于每一个普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