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衣库店长设偷拍指标,顾客成11号监控对象
前几天,一条新闻让很多人手里的购物袋突然沉了:有优衣库店员被曝系统性偷拍顾客,还被上级要求“每天上报一个可疑人物”。这些被盯上的顾客有个代号——“11号”。他们只是戴了口罩、背了包、推了婴儿车,或是来得勤了些,就成了“重点监控对象”。
手机镜头悄悄对准你,微信群里几百人传阅你的照片,你在试衣服,有人在记你的“行为轨迹”。这不是电影,是你我随时可能撞上的日常。
这哪是买件基础款?分明是误入了一场没有剧本的监控剧。你走路带风,他眼神带钩;你挑衣试穿,他手机待命。信任感在不知不觉中被撕开一道口子——我们本是来消费的,怎么反倒成了被审查的“嫌疑人”?
有前员工说,这是为了防盗。可防的不是贼,是所有人。把每个顾客预设为潜在小偷,用“宁可错杀一千”的逻辑去管理,这早已不是安全,而是恐惧的蔓延。法律写得清楚:公共区域可以装监控,但针对性拍摄、标记、传播,就是越界。《民法典》说你有人格尊严,《个人信息保护法》说你的脸和行踪不能随便拍。这些不是纸上的字,是你走进任何一家店都该享有的底气。
我朋友前两天去试裤子,店员突然凑近说“帮你拍个侧面看看版型”。她笑着拒绝:“我自己会拍。”转身就走。她说,不是怕被拍,是不想让渡那份“我可以不被记录”的自由。那一刻,她不是在对抗一个店员,是在守护一种生活该有的温度。
**真正的安全感,不是无处不在的摄像头,而是你知道自己不会被轻易定义。**
下次出门前,记住三件事:
一、留意那些“过于热情”的目光和手机角度,异常就是信号;
二、不配合任何未经同意的拍摄,一句“我不方便”就够了;
三、真碰上了,别硬刚,找服务台、调监控、报警,你不是一个人在维权。
我们不是要活成疑神疑鬼的“反侦察专家”,而是要学会在习以为常中,守住那点“我本无辜”的体面。
愿你逛街时,只被衣服吸引,不被镜头追踪。
风该吹在脸上,而不是吹在背后发凉的猜忌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