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滑板鞋》是怎么样的一首歌?
单论歌词的话,最优秀的现代诗之一,这些年见过的诗很少达到这种水平。想要挽住最难忘珍贵的时间总是会令人动容的。通过白描刻画了作为客体进入大城市魅力之都月光下冷清孤独中独自起舞的意象,从主观角度是人生最美好的时光,从上帝视角,又是那么的可怜可悯。这种可怜可悯我认为对所有人来说都是适用的,无论你什么样子的出身什么样子的经历,人生有几个这种难忘的欢乐时光呢。这种对欢乐温暖的珍惜怎么会有高低贵贱之分呢。
奇怪的是,我看到写诗写的这么好的学历都不高,大概写诗不是靠技巧,而是靠内心吧。他们内心有所感悟才去写。
从庞麦郎的音色来说,我感到很熟悉亲切,特别像鲍勃迪伦的嘶哑中音。没有经过专业训练的情况下演唱技巧为零,气息微弱。但是有感情在的,一种孤独卑怯却有希冀的感情。
从旋律来说,简单魔性,编曲很烂,当时公司如果更好的资源予以帮助的话能够做的更好。庞麦郎想唱摇滚的,但是他的唱功和编曲的水平远远达不到,不如唱民谣(日常黑民谣)。在民谣中加点摇滚的元素,走鲍勃迪伦或者张楚或者左小诅咒的风格。不过一个人成名有一次机会就不错了,以后庞麦郎恐怕不会有机会了。
分析一下歌词:
> 有些事我都已忘记 但我现在还记得
> 在一个晚上 我的母亲问我 今天怎么不开心
> 我说在我的想象中 有一双滑板鞋
> 与众不同最时尚 跳舞肯定棒
> 整个城市找遍所有的街 都没有
> 她说将来会找到的 时间会给我答案
我想到的是《公民凯恩》,童年的一些简单纯朴的愿望是记得最清楚的。滑板鞋代表的是他对美与自我实现的追求,母亲的意象代表的是童年的温暖。这种温暖和后文清冷的大城市形成对比。从温暖的怀抱走向孤单一人是多么难以言说。作为贫苦家庭的孩子,物质匮乏,能够满足一个这样的愿望一定是永远铭记的。极易引起共鸣。我们扪心自问,我们找到自己所想要的东西了吗?时间给我的答案是什么?
> 星期天我再次寻找 依然没有发现
> 一个月后 我去了第二个城市
> 这里的人们称它为 魅力之都
> 时间过的很快 夜幕就要降临
> 我想我必须要离开
> 当我正要走时 我看到了一家专卖店
> 那就是我要的滑板鞋
> 我的滑板鞋 时尚时尚最时尚
为了滑板鞋,找了两个月,去了两个城市,白描勾勒式的叙事。魅力之都是大城市对乡下孩子的吸引。大城市如此有吸引力,但是不是其居所,夜幕很快降临。" 如同王国维所说: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此等语皆非大词人不能道。自从一见桃花后,直至如今更不疑。
> 回家的路上我情不自禁
> 摩擦 摩擦 在这光滑的地上摩擦
> 月光下 我看到自己的身影
> 有时很远 有时很近
> 感到一种力量 驱使我的脚步
> 有了滑板鞋 天黑都不怕
> 一步两步 一步两步
> 一步一步似爪牙 似魔鬼的步伐
> 摩擦 摩擦
这段描写很多的意象,一是达到马斯洛所说的巅峰体验的兴奋,这种体验大部分人一生难得有几次。一种是抗拒生命荒芜孤独的悲壮凄凉,月光下,魔鬼的步伐,不再惧怕天黑体现的是哥特式美感。
> 我给自己打着节拍 这是我生命中 美好的时刻 我要完成 我最喜欢的舞蹈 在这美丽的月光下 在这美丽的街道上 我告诉自己这是真的 这不是梦
这种美好时刻一生能有几次呢,如同卖火柴的小女孩,但愿永远不醒。永远持续下去,一步两步。
> 一步两步 一步两步
> 一步一步似爪牙 似魔鬼的步伐
> 摩擦 摩擦 在这光滑的地上 摩擦 摩擦
> 似魔鬼的步伐 似魔鬼的步伐
庞麦郎的歌中,圆滑的麦当娜、我将停留在哪里、旧金属、打败他这几首都是不错的,风格多样。但是唱功实在太差了。
庞麦郎进入知识分子视野因为当年《人物》的那篇特稿。人物的特稿写作,我认为特别重要的是共情心,一个人有优点有缺点,好人或者恶人,都很正常。但是写的时候一定要共情。卑微弱小绝望希望疯狂邪恶的那一面也要共情,哪怕他的希望和你的希望完全不是一回事。作为记录者,一个城市的小白领或者往高点说知识精英,你可能考虑的是房子、子女教育、个人创业,这些希望并不比庞麦郎的音乐梦更高。共情的同时不做主观评判,判断交给读者。这也是我对当年人物杂志的彷徨庞麦郎和厉害袁利害这两篇极其不喜欢的原因。确实,他们有很严重的缺点,这种缺点甚至会毁了他们自己,但是作为记录者,你不是去批判他的,而是去写他何以为此。
一个人物他突然出现于公众面前,那么他就具有文学意义、时代意义的价值。我们是要去看这种价值的。我认为一个人物能够成为话题人物,那么他的思想必然有和时代和人性息息相关的东西。比如孙宇晨、薛之谦、咪蒙这些很像巴尔扎克小说中的人物,我很讨厌他们,但是如果你去给他们写特稿的话,主题也应该是他们不择手段向上爬的意志力,而不是进行批判。GQ给孙宇晨和咪蒙写的那两篇我认为是很不错的。
我回答这个古老的问题是因为看到有人提起这首歌,所以昨晚特地听了几遍,是不是有大V点赞看还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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