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反家暴典型案例: PUAs致人自杀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多起反家庭暴力的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一起男子牟某因不满女友的过往性经历,持续施加凌辱、贬损人格等手段,最终导致女友自杀身亡的案件。
牟某翰(左),包丽(右) 来源:封面新闻
该案例发生在2018年,牟某与陈某确立恋爱关系后,双方在北京市学生公寓和各自的家中共同居住。从2019年初起,牟某因不满陈某的过往性经历而心生怨恨,多次追问并辱骂陈某,并曾提出让她通过人工流产换取心理平衡等极端建议。
2019年6月13日,两人在争吵后,陈某割腕自残;同年8月30日,她在又一次争吵后吞食药物,险些丧命。2019年10月9日下午,牟某再次辱骂陈某,后者离家外出并入住宾馆。当晚,她网购了药品服药自杀,被发现时已危在旦夕。
法院判决认为,牟某的行为构成虐待罪。经过多次辱骂和精神摧残,最终导致陈某不堪重负自尽身亡。法院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判处牟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最高法还强调指出,与行为人具有共同生活事实的人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家庭成员”。婚前同居的男女关系中的一方对另一方实施虐待行为,往往因“家丑不可外扬”而隐忍,导致身心伤害和极端后果。
持续的精神凌辱和贬低人格的行为属于刑法中的虐待。牟某在与陈某共同生活期间,频繁地对其进行侮辱、谩骂,并精神上的折磨,最终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使陈某多次自残并最终服药自杀。同时,实施精神虐待致使被害人处于自残或自杀的高风险状态,且导致实际发生后果的,应当认定存在因果关系。
此案例在最高法官方网站(rmfyalk.court.gov.cn)正式上线,并作为参考案例发布,提醒公众关注家庭暴力和PUA现象的危害性。该判决彰显了法律对受害者的保护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