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发布了新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办法》,旨在通过严格规范经费管理、公务接待和资产使用等环节,进一步推动“过紧日子”的理念落实到位。该办法的出台不仅是对巡视巡察和审计发现问题的精准响应,也是为了提升我省机关运行效率。
在公务接待方面,《实施办法》要求不得虚报天数、人数或开具虚假发票,并规定地区性工作会议原则上应在单位内部召开。本地参会人员实行“走会制”,以此减少不必要的交通成本。同时,对于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的管理也进行了严格限制。要求领导干部在退休或调离岗位后1个月内腾退办公用房;并且对闲置公务用车进行跨层级调剂,并安装定位系统纳入监管平台,确保其高效利用。另外,在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方面,《实施办法》强调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除了上述措施外,《实施办法》还注重与其他相关政策的有效衔接。例如明确规定公务活动房间不摆放水果点心,并建立数字化公务餐管理机制,强化资产调剂共享平台的应用。对于浪费严重的行为,明确要求进行专项治理。这些举措不仅增强了制度的可操作性,也提升了政策协同性。
在监督保障方面,《实施办法》进一步强调了对厉行节约的监管和问责机制。要求将厉行节约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中,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舆论氛围,并将其作为巡视巡察和纪检监察的重点内容。任何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都将被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办法》的出台将有效提升党政机关运行效能,以制度化成果推动勤俭节约蔚然成风,为陕西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这一举措不仅是对省委省政府要求的具体落实,也为全国范围内的厉行节约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