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醉驾被查后25天被免职,武汉市中院官方回应
11月19日,湖北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任免名单,决定免去李某某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据上游新闻记者获得的信息显示,在10月26日凌晨,李某某因醉驾被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查获。
根据证据,当天凌晨2时许,李某某驾车在武汉市江汉区常青三路被查获。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酒精含量超过90mg/100ml但低于92mg/100ml,符合醉驾标准。警方认为李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正在按程序办理中。
此外,查案后,相关情况已通报相关部门。
公开履历显示,李某某于1971年5月出生。2022年9月至2024年1月期间担任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自2024年1月起,他出任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的庭长。
值得注意的是,在李某某醉驾被查后仅25天便遭免职。关于车上是否还有他人以及李某某是独自饮酒还是与他人一同饮酒的问题,记者多次尝试联系武汉中院相关办公电话均未得到回应。最终,在11月24日上午的采访过程中,当提及此事时,他称自己正准备办理提前退休事宜,并表示现刑一庭庭长由XX担任。
对于酒驾事件的具体细节,他表示将与宣传处联系进行进一步了解。
严管干部酒驾行为,湖北纪委监委发声
2025年9月,湖北省纪委监委发布了加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协同治理的公告。明确指出对这类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强调要追究法律和纪律责任;同时要求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于典型案例将及时进行通报并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学习情况的监督检查。
上游新闻记者 沈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