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4/06 07:28来源:未知 人气:52
2025年2月14日,据媒体报道,一位拥有百万粉丝的博主“两个小段”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一则视频,声称自己从许昌胖东来超市购买的一条红色内裤存在掉色问题,并导致了隐私部位过敏。
该博主表示,在向胖东来投诉后,她对处理结果感到不满,认为公司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和尊重。
事情发生后,胖东来迅速采取行动,首先安排相关人员陪同博主去医院检查,并立即下架了相关产品进行质量检测。
然而,医院无法确定过敏是否由内裤质量问题引起。
尽管如此,胖东来还是继续调查此事,并于2月14日发布了长达53页的详细调查报告。
根据三家独立检测机构的结果,涉事品牌的内裤被认定为合格产品。
基于这一结论,胖东来决定重新上架该品牌的产品,并对内部涉及此次事件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包括实习班长在内的多名员工被免职或降学习期。
此外,针对博主在网络上发表的言论,胖东来指出其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便公开指控的行为对公司造成了负面影响,因此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责任,追责金额原则上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这个所谓的网红博主为了流量真是不择手段,明明是自己的过敏体质却硬要说是产品质量的问题。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企业的名誉,还误导了众多消费者,应该受到严厉惩罚!”
也有网友认为,胖东来一直以来都是以诚信和服务著称的企业,这次却被一个想红的小网红利用了。
这样的恶意炒作必须制止,否则以后谁还敢做负责任的企业?支持胖东来起诉,维护自身权益!”
那么,博主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
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一方因过错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本案例中,如果能够证明博主发布的未经证实的信息确实导致了胖东来的经济损失(例如销售额下降、品牌形象受损等),那么胖东来有权要求博主赔偿这些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在中国,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可能会触犯《刑法》中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然而,这需要具体分析博主的行为是否符合该罪名的构成要件,即是否存在主观上的故意以及客观上的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如果仅凭一次未经证实的指控不足以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但在民事诉讼中仍需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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