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4/23 09:38来源:未知 人气:52
4 月 22 日消息,辽宁沈阳发生一起涉及家庭财产纠纷的案件,女子小于在病重前给父亲老于转账 53 万元作为养老钱,然而在她去世后,丈夫杨某以该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起诉要求返还,最终法院认定此转账为子女赡养义务,驳回了杨某的诉求。
小于生前身体欠佳,考虑到父亲年事已高,日后需要经济上的保障,在病重之际,她决定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拿出 53 万元转账给父亲老于,希望这笔钱能够让父亲安度晚年。然而,小于去世后,其丈夫杨某却认为这 53 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未经过他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转账,损害了他的财产权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老于返还这笔款项。
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围绕这 53 万元的性质展开激烈辩论。杨某坚称该款项是夫妻二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积累的财产,小于单方面的转账行为未经其知晓和同意,侵犯了他对共同财产的处分权。而老于则表示,女儿小于转账是出于对自己养老的考虑,这是子女对父母应尽的赡养义务,并非随意处置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于在病重期间给父亲转账 53 万元,结合当时的实际情况以及小于的初衷,此转账行为更多地体现了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意愿。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规定的子女应尽的义务。小于在意识到自己身体状况不佳,可能无法在未来亲自照顾父亲时,通过转账的方式为父亲提供经济上的支持,这一行为符合社会公序良俗和法律精神。因此,法院认定该转账属于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范畴,不属于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不当处分,依法驳回了杨某的诉求。
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一方面,它再次强调了子女对父母赡养义务的重要性和法律保障,即便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在合理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况下,法律也会给予支持。另一方面,也提醒人们在婚姻生活中,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的处置应当保持沟通和理解,避免因财产问题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同时,这一案例也为类似家庭财产纠纷案件提供了重要的司法参考,彰显了法律在维护社会公序良俗、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