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3/27 09:25来源:未知 人气:53
2025年3月24日,湖北武汉的一位网友在一家蛋糕店花费20元购买了一款“鲜花朵朵”蛋糕。
该网友发现蛋糕的生产日期标注为25日,由此怀疑蛋糕店虚假标注日期。
随后,该网友将此事发布到网络上。3月26日,蛋糕店店长对此事作出回应,称是员工在打印生产日期时记错了日期。
店长表示,发现问题后,该批次的所有蛋糕已经全部下架并进行销毁,承认这是工作失误。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这简直是离谱他妈给离谱开门,离谱到家了!买个蛋糕都能买到“早产儿”,店家的诚信何在?一句员工失误就想敷衍了事?消费者花的可是真金白银,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必须严惩!
也有网友认为,这就是明目张胆的欺诈!蛋糕比买蛋糕的人还先到明天,这种操作真是闻所未闻。店长说下架销毁就完了?谁知道之前卖出去多少这样的“早产儿”蛋糕,消费者的权益如何保障?必须严查,给公众一个交代!
那么,蛋糕店将打印错误日期的蛋糕售卖,是否构成消费欺诈呢?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有义务提供真实、准确的商品信息,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或者欺诈消费者。
在本案中,如果蛋糕店员工确实是因失误打印了错误的日期,而非故意为之,那么可能不构成典型的消费欺诈。
然而,如果店家知情不报,或者故意以错误的日期标注来误导消费者,那么就涉嫌消费欺诈。
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蛋糕店都应对其出售的蛋糕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