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一项重要通知,旨在加强商标使用管理。该通知详细列出了多项重点关注的违法违规行为,并明确要求严格规制通过商标进行虚假描述等欺骗误导公众的行为。
根据通知内容,以下几种情况将被重点监管:
首先,对于使用带有欺骗性的未注册商标的情况,特别是那些包含“专供”、“特供”、“极品”、“国”等内容的标识。这些用词可能会导致公众对商品的供应渠道或品质产生误解。
其次,在具体实施中,要注意避免将注册商标与商品名称、广告宣传语、包装设计等元素搭配使用不当,从而误导消费者对产品的真实特性有所误解。同时,自行修改注册事项,如改变商标样式或内容的行为也需谨慎。
此外,未注册的商标上随意添加“®”这样的注册标记或者标注为注册商标的做法也将受到严格监管。对于烟草领域,尤其是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若没有使用注册商标同样会被重点关注。
值得注意的是,在商业活动中突出使用“驰名商标”字样也会被严格限制,尤其是在广告宣传中擅自使用有认定记录的“驰名商标”字眼的行为。
最后,通知还强调了违规使用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情况。这类商标代表的商品必须符合特定的质量标准,否则将面临处罚。
此外,对于商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来说,擅自申请恶意注册或滥用“撤三”机制等损害他人权益的行为也将受到查处。
(来源: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