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4/23 10:20来源:未知 人气:51
4月22日,“女子被前男友泼汽油烧伤毁容致残案”二审在湖北省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二审择期宣判,被告人覃某某当庭否认“泼两次汽油”。
此前一审判决被告人覃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在二审庭审中,覃某某表示,他此前提出上诉请求的原因是,他从来没有想过要杀害陈某某。
二审庭审中,检方认为一审中“具有自首情节”的认定有误。覃某某只是请求他人拨打120,并非主动报案或交代他人报警,且送医途中系司机看到警车后主动停车。检方还认为,因被告人人身威胁性大、主观恶性深、有计划有预谋、犯罪后果特别严重,所以一审法院判决罪责刑不相适应。
被害人代理律师李莹认为,覃某某符合可能判处无期或死刑的标准,原审法院无权审理,原审应当在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且在一审中,缺乏对被害人呼吸道、消化道、眼部、鼻部及生殖系统的伤残认定。被告人覃某某主观恶性深,未积极赔偿,也没有真诚忏悔取得谅解。在二审中,被告人还当庭翻供称“只泼了一次汽油”。因此,本案应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并提级至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案未当庭宣判。
被害人小陈表示,“感谢我们乡镇的袁书记,及那些素未谋面的领导们,我出事以后,他们为了我的事四处奔走筹款,非常感谢。如果我以后有能力了,一定会回报社会。”(记者 王可欣 王林曦 李达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