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3/28 20:41来源:未知 人气:52
“人之初,性本善”,每个人刚出生都如同一张干净的白纸,父母就是第一个在白纸上挥墨的人。因此有什么样的父母,就有什么样的孩子。在某些幸存恶念的父母手中,自然容易激发隐藏在孩子内心深处的恶。
在北京房山区就有这样一个充满恶念的家庭,家中儿子将6岁的邻居幼童活活掐死,藏尸古井。而凶手的父母,不仅没有歉意,反而对死者母亲冷嘲热讽,在伤口上撒盐。最后失去了孩子也失去了理智的母亲,在公交车上把一瓶浓硫酸泼向了仇家的女儿。
北京房山区有这样一对母子,母亲小丽(化名,本文所有人名均为化名)是重庆长寿人,虽然出生在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但是她不满足于现状,为了谋生也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她离开了长寿县,到重庆市区讨生活。在重庆市区里,她遇到了自己的第一任丈夫,并且婚后生了一个儿子。
可她的生活并没有好转,因为丈夫不仅赌博喝酒,还没有工作,甚至连儿子生病都毫不关系。为了自己也为了儿子,小丽选择了离婚,同时也离开了重庆这座让她伤心的城市,在北京房山区找到了容身之所。
好在命运并没有一直为难小丽,她在北京遇到了疼爱自己的丈夫,也找到了一份好工作,租了房子安定了下来。儿子小亮也听话懂事,成为了她内心深处最后的希望。可她万万没想到的是,在2005年,就连儿子小亮也离他而去。
2005年4月24日,忙碌了一天的小丽回家休息,却并没有发现小亮的身影。担心的她在房间里大喊儿子的名字,却只有空荡荡的房间和一阵回音。心急的小丽连忙跑到屋外寻找儿子,可找了一圈也没有见到儿子。
最后她只能前往公安局,希望得到警方的帮助。警方得知有儿童失踪后,第一时间认为这是一起拐卖儿童案,正准备调查小丽家附近来往的陌生人。可却又得到一则消息,原来是一位老人晚上在井里打水时发现了一具小孩的尸体。
小丽听到这个消息后懵在原地,片刻间回过神来朝着附近唯一的一口古井跑去。等她赶到井口旁时,尸体已经被打捞上来,孩子的面色煞白,嘴唇已经被泡得发紫,但作为母亲的小丽一眼就认出,这是他的孩子。
发现尸体的老人说,井口不仅被认为盖上,还封了一个石头。警方因此判断这是一起人为的谋杀案,而法医鉴定后发现,小亮死亡的原因是机械性窒息,也进一步确定了这一判断。最后在警方的调查下,确定了凶手就是小亮邻居家的孩子强强。
原来小亮常年因为单亲家庭的原因,受到强强的欺负。4月24日下午,强强一如往日的欺负小亮,但这一次他的一句“你没有爸爸,是个野种!”激怒了小亮,两人随即打了起来。强强身强体壮,骑在小亮的身上狠狠地掐他的脖子,没一会小亮就不再动弹,失去了呼吸。
强强看到小亮停止挣扎内心也慌了神,为了不被发现他把小亮的尸体丢到古井里,还封上了盖子,盖子上面压了一块石头。但即使百般掩饰,已经难以掩盖其违反犯罪行为,他的所作所为已然触犯法律,构成故意杀人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强恶意杀害小亮,并企图掩盖事实,一般而言是处以死刑或无期徒刑。
但强强本身属于未成年人,且只有13岁,不满14周岁。我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不适用于死刑,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因此强强虽然犯罪,但却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法院判处其在收容手接受管教3年,强强的父母赔偿小丽丧葬费和补偿金共计15万元。
作为被害人的母亲,小丽不仅没能帮孩子报仇雪恨,甚至没有拿到应有的补偿。强强的父母张某均和李某娟在接受判决后,迟迟不愿意补偿15万元。对外他们声称家里没钱,还要供养女儿读大学,但实际上他们家中买了两台小轿车,女儿大学也即将毕业。
小丽多次上面讨要补偿,却受到了李某娟的冷嘲热讽,“我家强强三年之后就能回来,你家小亮呢?一辈子都回不来了!”小丽看着李某娟一张志得意满的丑恶嘴脸,再联想到自己可怜的孩子,内心一阵悲凄。
但小丽知道,自怨自艾不能够解决问题,也不能帮儿子报仇,于是她决定用自己的方式来复仇。而复仇的目标就是李某娟视为骄傲的女儿小萌。
小萌在外地读大学,不仅成绩优秀,样貌秀丽还经常做兼职,很少向家里要钱。因此李某娟多次在邻居面前炫耀自己的女儿多么懂事,多么能干。小丽打听到了小萌回家的路线,刚好正处于假期,小萌放假后准备回家看望父母。
就在2006年11月25日,怀里抱着一个玻璃瓶的小丽踏上了一辆公交车,她隐秘地打量了一下车里的乘客,最终把目标锁定在一个坐在后排的年轻女性身上。这个年轻女性就是小萌,也是她报复的对象。
小丽在走向最后排座位时,路过了坐在窗边的小萌,随后突然打开怀里玻璃瓶的盖子,将瓶中的液体泼到小萌的脸上。一时间小萌清秀的面容被强硫酸腐蚀,而她本人也发出了痛苦的惨叫。
此时车上正好有一名武警,他立刻上前控制住了小丽,并大声质问她瓶子里的东西到底是什么?自认为大仇得报的小丽也不在乎自己的处境,她的脸上洋溢着笑容,咧着嘴角笑答到:“是硫酸!”
小萌虽然被及时送医,但浓硫酸还是烧毁了她的面部,造成了大面积的毁容,烧伤面积更是高达18%。小萌的父母张某均、李某娟也将小丽告上了法庭。但法庭上小丽却一脸平静地说:“我不后悔,如果再来一次我或许不会对小萌下手,而是直接把硫酸泼向她的父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而小丽不仅伤害了小萌的身体健康,还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因此可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小丽不仅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她还构成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因为在泼硫酸的同时,她还伤及了无辜路人。因此法院数罪并罚之下,判处其13年有期徒刑,并且赔偿小萌36万元,其余被伤及的路人12万元。
小丽坦言,对于小萌她确实心存愧疚,感觉自己对不起无辜受害的小萌,但她并不后悔。事实上在犯罪时,小丽已经怀孕,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孕妇可以被定罪量刑,但是在怀孕期间不会坐牢,而是取保候审。而为了赎罪,也为了表达自己的歉意,小丽甘愿打掉肚子里三个月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