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殷晓阳:商用造船厂内实现军核化生产,美韩核潜艇合作能成吗?
【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殷晓阳】
10月底的亚洲行似乎让美国总统特朗普心情不错。
10月29日至30日访韩期间,特朗普与韩国总统李在明举行双边会晤,达成包含能源采购、大额对美投资在内的一揽子经贸协议;随后,他通过个人社媒账号宣布“已同意韩国建造核动力潜艇”,并声称将分享相关技术,且首艇计划在韩华集团控股的美国费城船厂建造。
同一场合,韩方提出获取核潜艇用燃料以及在再处理与铀浓缩等方面寻求美方放行的诉求。
10月29日,韩美领导人会谈在韩国庆州举行。 韩联社/总统室通讯摄影记者团韩国“核潜艇梦”的起点与挫折
韩国自本世纪初起将“核动力潜艇”纳入国家战略研究范畴。
2003年6月,时任总统的卢武铉政府启动代号“362工程”的核潜艇研制计划,拟于2007年前建造3500-4000吨级核动力攻击潜艇,基本研究小组于同年5月成立。据相关报道指出,该项目设计采用法国“梭鱼”级潜艇为蓝本,并拟配备经21%至45%浓缩铀驱动的舰载反应堆。不过,“362工程”遭媒体披露后便迅速终止,且受到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的调查。
2015年新版《美韩核能合作协定》中提出,经与美方协商后韩国可在开展至“低于20%”浓缩铀,且只能用于民用范畴。2021年韩国启动模块化小型反应堆(SMR)研究,涵盖核燃料组装、储运、退役拆除和应急反应等内容。
2022年5月,美韩领导人会晤后,宣布两国将在核技术领域开展更为广泛的合作。2024年7月,美国印太司令部帕帕罗透露,美国会在必要时允许韩国开展相关核反应堆研究工作,为其未来核动力潜艇技术积累奠定制度基础。由此,韩国形成了“核潜艇—SMR—高丰度核燃料”三角路径,其研制意图由防务需求向技术自主演化。
10月22日,韩国首艘3600吨级潜艇“蒋英实”号下水仪式在韩华海洋旗下巨济造船厂举行。图源:韩国海军韩国方案与AUKUS的异同
韩国提出的方案,是在美国境内投资船厂、使用美方的造船配套体系,同时结合自身已具备的模块化小型核反应堆(SMR)技术,以期在核潜艇领域实现“技术融合与产业共建”的新模式,建造3000-4000吨级核动力潜艇。这与AUKUS机制下美英向澳大利亚转移武器级高浓铀核动力系统,并建造8000-10000吨核潜艇的做法有所不同。
韩国在制度之内寻找灰色地带,AUKUS则直接在制度之外开辟特例。前者的扩散风险是“门槛累积、制度漂移”,后者的风险是“核查真空、规则坍塌”。两条路径共同揭示出防扩散体系正被“政治可操作化”,而这种趋势,正在悄然改变国际核秩序的根基。
(一)法律层面:制度内渐进与制度外突破
法律上,韩国路径依托《美韩核能合作协定》,必须严格遵守美国《原子能法》、出口许可(Part 810)以及NNPI(海军核推进信息保密)相关条款。韩方希望通过民用核能体系的延伸,将高丰度但非武器级的核燃料纳入可监督范围,从而以“民用过渡至军用”的方式,在现有法律框架内争取逐步松绑。
而AUKUS则采取三边政治协议模式,直接以NPT和IAEA保障监督协定第14段为依据,为澳大利亚特设“密封堆芯”的豁免机制,使武器级高浓铀在不受传统核查的前提下跨境流转。
前者强调制度内调整,后者则在根本上重塑了国际防扩散法律秩序。
(二)政治层面:产业投资换技术松绑
政治上,韩国模式体现出一种“产业投资换政治松绑”的策略。韩方通过在美国费城投资韩华船厂,绑定美国地方就业与造船业利益,以经济合作换取防务技术的渐进性突破。这是一种以投资和共建为支点的政治平衡。
美国方面则通过允许韩方在境内推进项目、提供部分造船配套与作战系统技术支持,维持同盟框架下的主导地位,同时避免像AUKUS那样引起国际社会的大规模质疑。
相比之下,AUKUS是典型的战略性技术转让,其核心目的是将澳大利亚纳入英美核潜艇体系,形成可互换的军工产能与作战体系。这种合作在政治层面属于“结构性联盟内扩张”,是防务体系的纵深延伸,而韩国路径则更具双边利益交换与灵活协商的特征。
(三)技术层面:SMR小堆与武器级堆芯
技术上,两者差距尤为显著。韩国拥有相对成熟的小型模块化反应堆(SMR)研究体系,其文武大王科学研究中心正推进300兆瓦级模块化核动力系统,采用丰度不超过20%的低浓铀或HALEU燃料,这种堆型具备体积小、可封装、可监管的特征。经过技术积累后,其小型化改进方案可适用于韩国未来的中型核动力潜艇。
韩方意图在美方提供的船体、推进轴系、减振基座与作战指控系统框架内,嵌入本国的SMR堆心,以实现“美制外围+韩制内核”的组合式设计。这一模式从工程角度看更接近“可控扩散”范畴,即既能形成核推进能力,又不直接触及武器级核材料的红线。
AUKUS采用的美英核动力系统完全不同,堆芯燃料丰度高达90%以上,属于典型武器级高浓铀;其技术体系涉及主机舱抗震布置、一次回路纯化、泵喷推进隐身优化、压力壳焊接等全套高密级核心工艺。相较之下,AUKUS项目的技术转移是一种“完整舰艇体系复制”,而韩国方案更接近“分布式技术互补”。
(四)执行层面:制度双轨与工业现实
在执行层面上,韩国方案的风险主要集中在边界模糊与监管复杂。由于船厂设在美国境内,项目需同时满足美方核安全区划、军用标准与民用核能监管的双重体系,还需协调核级无损检测、放射性作业许可与属地责任问题。
AUKUS则依托英国巴罗和澳大利亚奥斯本两大造船中心,产能扩建虽慢,但具备完整的核潜艇资质体系和封闭生产流程。换言之,韩国的挑战是如何在“商用造船厂内实现军核化生产”,而AUKUS的难点是如何在“传统核体系外扩张盟国造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