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3/28 12:25来源:未知 人气:52
山东泰安技师学院一名任教31年的合同制教师在临近退休时突遭解聘,引发舆论哗然。这位教师从青丝到白发,将半生奉献给教育事业,却在50岁本该退休的年纪,被学校以“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关系,不仅失去工作,退休待遇也成泡影。尽管学校事后迫于压力同意办理退休,但这一事件仍暴露出事业单位用工制度中的深层问题。
首先,法律沦为“摆设”。《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连续工作满10年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距退休不足5年不得解雇,但学校却选择性执行,甚至试图以2.3万元补偿金“买断”31年工龄。这种对法律条文的漠视,折射出部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权益的傲慢态度。
其次,同工不同酬的“编制歧视”长期存在。这位教师与在编教师承担相同工作,薪资却相差悬殊,31年来从未享受公平待遇。事业单位“编制内外两重天”的顽疾,不仅违背劳动公平原则,更挫伤非编人员的职业尊严。
更令人心寒的是,维权之路艰难。若非媒体曝光,这位教师的诉求可能仍被拖延。类似案例并非孤例,许多基层劳动者在遭遇不公时,往往因举证难、成本高而被迫妥协。
社会不能总靠“热搜”来主持公道。 相关部门应主动介入,彻查此案,同时推动事业单位用工制度改革,打破编制壁垒,确保每一位劳动者都能体面工作、安心退休。教育者塑造未来,但若连他们的权益都得不到保障,又何谈尊师重教?